各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加快保证金清退工作,请还未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的相关供应商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尽快携带相关资料(见附件:退付保证金要求资料),到塔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清退事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还未前来办理者,其保证金将划转本级国库。
附件:退付保证金要求资料。
1、公司开户许可证或汇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单位名称及账户变更的请提供变更的相关资料;
2、保证金收据(请注明:今收到塔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退还XXX项目投标保证金 元,金额大小写、日期、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电话都必须详细注明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3、中标供应商携带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单等资料。
联系人:古丽赞、孔月
联系电话:0901-6246050
( 外地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邮寄地址:塔城市财政局 收件人:塔城市采购中心 孔月)
塔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