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集中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新财购〔2016〕38号)《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伊犁州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如下:
考核单位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被考核单位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内控建设、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考核方式
:随机抽取供应商、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调查,政府采购中心自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进行。考核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考核情况
:2023年全面推行电子化全流程政府采购活动,启动可视化监管、不见面开评标,与乌鲁木齐市、浙江丽水市、伊宁市等城市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做到项目全部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模式组织实施。积极推广电子保函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891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4635亿元,节约资金4278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政府采购任务。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无违法行为等方面未发现不良情况。存在的问题
:1.未完全将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标准相对应,评审标准未做到细化量化。
2.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评标场地、设备有待于提高。
3.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确保文件制作科学、严谨、准确;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加大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强化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确保归档工作及时、完整、规范。
考核结果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文件、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人员、内控制度建设、服务质量、信誉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1.考核小组现场考核(分80分):75分;
2.采购单位评价(分10分):9.6分;
3.供应商当事人评价(分10分):10分;
考核总得分94.6分,考核结果优秀。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