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购〔2022〕35号)文件要求,克拉玛依市依法依规开展了2022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评价范围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集采机构2021年执业情况,监督评价小组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发布、询问与质疑处理等方面对4家集采机构开展监督评价工作。
| 序号 | 机构名称 |
| 1 | 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2 |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3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碱滩区政务服务中心 |
| 4 |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二、存在不足及建议
1.各集采机构要协助各预算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政策,重点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招标、采购文件中应当注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纠正,进一步提升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水平。
三、考核结果
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文件、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技能、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各集采机构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