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克拉玛依市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购〔2021〕13号)文件要求,克拉玛依市依法依规开展了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评价范围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监督评价小组对7家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评价工作。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抽取数量 |
| 1 |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8 |
| 2 | 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6 |
| 3 | 新疆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5 |
| 4 |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 |
| 5 | 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
| 6 | 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3 |
| 7 |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5 |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在采购文件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某代理机构货物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在评分表中设置价格分值比重为20%,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设置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违背。
某代理机构货物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项目评审过程中,去掉评委打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计算。
某代理机构的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二)在组织程序方面的问题
个别项目中,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缺少授权函。
三、存在问题处理意见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相关代理机构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加强代理机构业务培训,定期选送代理从业人员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逐步培养一批既懂法又懂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代理机构要强化采购项目内部审核流转程序,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依法合规。
对于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要求代理机构认真学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在制作招标采购文件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评分表确保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逐一对应。
(二)严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市将继续落实政府采购“放管服”管理要求,引导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规范委托代理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专业和服务水平。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