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 2022-07-18 23:12:07

2021

克拉玛依市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购〔202113号)文件要求,克拉玛依市依法依规开展了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评价范围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监督评价小组7家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评价工作

序号机构名称抽取数量
1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8
2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6
3新疆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5
4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
5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
6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
7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5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在采购文件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代理机构货物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在评分表中设置价格分值比重为20%,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设置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30%至60违背。

代理机构货物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项目评审过程中,去掉评委打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计算。

代理机构的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在组织程序方面的问题

个别项目中,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缺少授权函。

三、存在问题处理意见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相关代理机构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加强代理机构业务培训,定期选送代理从业人员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逐步培养一批既懂法又懂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代理机构要强化采购项目内部审核流转程序,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依法合规。

对于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要求代理机构认真学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制作招标采购文件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评分表确保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逐一对应

(二)严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市将继续落实政府采购放管服管理要求,引导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规范委托代理行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专业和服务水平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

                       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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