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国家医保局: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4-05-27 12:19:56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四方面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制度,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体质扩面,进一步提升地方采购联盟的能力和规模。

  一是扩大联盟范围,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通知》要求,将条件具备的省级联盟采购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公平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严防“地方保护”,实现一地集采、全国跟进,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降低企业重复投标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合理确定采购品种。《通知》要求,在集采品种选择上加强统筹协调,做到国家和地方互为补充。国家组织集采重点针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以及聚焦价格虚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高值医用耗材。全国联采重点覆盖国家组织集采以外品种,以及采购金额大、覆盖人群广的“大品种”,持续扩大集采覆盖面。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进2024年集采扩面。《通知》要求,药品方面,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集采,做好胰岛素和前几批集采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重点指导湖北继续牵头中成药集采、山东牵头中药饮片集采、河南牵头国家组织集采可替代药品集采、三明联盟开展肿瘤和呼吸系统疾病用药集采等药品全国联采工作。耗材方面,国家组织开展新批次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和人工关节接续采购;重点指导江西、安徽、广东、浙江、福建、河南、河北等7省分别牵头体外诊断试剂、超声刀、结扎夹、冠脉切割球囊、血管介入等医用耗材全国联采工作。

  四是完善执行机制,增强集采制度效果。《通知》要求,鼓励和引导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以集采为抓手重点提升医用耗材网采率;将集采中选结果执行情况纳入医保基金飞行检查范围。

  同时,国家医保局下一步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地方持续推进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完善集中采购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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