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退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开展集中清退历年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工作以来,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供应商未办理相关手续,现再次通知各有关供应商,请自通知发布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清退事宜(注:外地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退付手续,可以将退付保证金的证明资料寄至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中心审核完成后,以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予以退付)。逾期未按要求办理清退手续,将视同贵单位自愿放弃,其投标(履约)保证金将划转本级国库。
投标(履约)保证金退付需提供资料:
1.企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款收据(带财政部门票据监制章第二联加盖公章,请注明:今收到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 履约/投标 保证金 元),收据背面请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
2.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原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开出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缴纳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退付保证金说明(项目名称、时间、未退付原因等)收款单位全称、账号、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入行号(需单独打印一张A4纸)。
4.保证金未退还企业名单见附件。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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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吉市宁边路231号)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5楼509室,邮编:831100。联 系 人:
王先生、朱先生、何女士联系电话:
0994-2267807
附件:政府采购历史沉淀保证金余额表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