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清退历年各类保证金的通知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01-06 21:18:44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清退历年各类保证金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和《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及相关要求,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24年12月31日前未退还投标保证金进行清查(含历年来投标和履约等保证金)。截至目前有部分供应商未办理相关手续,现通知各相关供应商,请自通知发布即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前,携带相关手续办理清退事宜。(相关资料逾期未报的,届时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未退还的保证金自动原路返还)。

投标(履约)保证金退付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原件或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因企业变更、企业兼并、注销等情况造成交款单位与退款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变更证明或注销证明等相关资料;

3.中标(成交)供应商须携带项目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开具收款收据(请注明:今收到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XX单位X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号)投标(履约)保证金XX元,金额大写,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都必须详细注明并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章);

5.保证金未退还供应商名单(见附件1)

资料邮寄地址: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北园区振兴路9号308室),邮编:8482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古丽坚乃提15109033600

阿布力孜13070073800

备注:以上资料每页都必须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附件1:供应商清单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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