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清退历年
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为加快保证金清退工作,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历年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前,携带相关手续到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清退事宜。逾期未按照公告要求前来我单位办理清退手续,将视同你单位自愿放弃,其保证金将划转本级国库。
履约保证金退付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博乐市采购中心开具收款收据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供应商开具收款收据(请注明:今收到博乐市财政局退还XX项目 履约保证金 元,金额大小写、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都必须详细注明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因企业变更、企业兼并、注销等情况造成交款单位与退款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市监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注销证明等相关资料;
4、合同原件、验收单原件(验收合格字样);
联 系 人:李玉霞 赵艳芳
联系电话: 0909-2288054
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