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新疆政府采购网 2025-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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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JLRFY2025-HW-002        

二、项目名称:富蕴县环卫车辆及环卫设施设备更换改造项目(一期)  

三、采购日期:2025-12-1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被投诉人 1 :富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疆富蕴县库额尔齐斯镇 

被投诉人 2 :新疆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乌鲁木齐绿地中心智海大厦1609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向新疆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因不满新疆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1、本项目评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2、本项目参数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3、本项目服务保障方案评分标准中变相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前具有本地化服务不合理,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4、本项目修改后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有关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仍不合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经核实,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已明确各评审项的打分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等规定,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具体内容以及评分标准已经依法量化和细化。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2:经核实,根据财政部国库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其官网针对“留言编号0913-3489070:扣分方式是综合评价常用的一种客观评分方法,采用扣分方式打分的,分数总额与评价技术指标的数量可以不完全相等”。本次项目技术参数评分标准采用倒扣分方式,根据投标人实际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即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进行倒扣,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得3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或无响应的扣1分,扣完为止的做法不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3:经核实,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服务保障能力评审因素的设定是供应商满足本项目设备日常保养、维护、维修服务能力的体现,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4:经核实,要求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者选其一即可。该项目接受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完全符合这一规定,并未要求其他不合理方式证实是合法合规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1、2、3、4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富蕴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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