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TSZFCG(2025GK)01
二、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田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包二)
三、采购日期:2025年09月09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白旭
2、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
五、基本情况
经查,甲方代表白旭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以及未按照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相关政策依规评审。
违反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处罚结果
对甲方代表白旭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和田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和田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903-25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