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陈永利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JDZFW20240601-01
二、项目名称:巩留县城镇住宅抗震排查评估服务项目一标段
三、采购日期:2024年07月04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陈永利
2、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217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650105660602744L
五、基本情况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采购金额62.76万元千分之五的行政处罚3138元。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巩留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刘欣
3、联系电话:0999-5626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