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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JWJH-2025-049
二、项目名称: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1-0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克孟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68号1梯301-306
被投诉人: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团结路168号(原夏马勒巴格乡八村)1幢2层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州克孟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就“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JWJH-2025-04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1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1月12日依法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 专家的公平公正性,专家未按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独立的评审。2025年11月3日13:13分系统显示“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并公告作废标处理。当晚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中标结果,对其中标有效性及程序合规性提出严重质疑。
投诉事项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山东杰普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生产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9月29日过期,不符合资质审查要求。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对于投诉事项一:经核查,在本项目开标后,采购人已依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核要求“供应商可将本项目招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规定,完成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确认5家供应商均已放置有效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资格审核均获通过。
在后续评审中,评标委员会于2025年11月3日13时11分,以其中四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未放置保证金收据”为由,对其作出废标决定。采购人知悉后,依据法定职责,向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监督意见,指出其决定存在的法律问题。评标委员会经核查认定采购人意见符合招标文件及法律规定,于同日13时35分独立审议与重新合议,一致决议撤销上述废标决定,恢复此四家供应商的评审资格。后续评审工作于当日顺利完成。采购人提出的书面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的重新合议流程截图文件,均已作为项目档案一并保存,确保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评审过程存在瑕疵,但该行为或瑕疵已经得到纠正,且其影响已被消除,并未对最终的采购结果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投诉关于“中标有效性及程序合规性”的质疑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对于投诉事项二:经核实,山东杰普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明确载明“有效期从2025年9月29日至2029年9月29日”(该证书状态经本机关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开查询确认,查询结果截图已存档)。因此,在投标截止日及本项目评审期间,该许可证处于法定有效状态。 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阶段未通过该公司投标,系基于不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要求等其他法定事由。投诉人关于该许可证过期的指控,与客观事实不符,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广州克孟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喀什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喀什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