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STC-2025-033
二、项目名称:2025(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乌鲁木齐市投资合作展区搭建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06月24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乌鲁木齐市商务局
2、地 址:益民大厦17楼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16501007452285440
五、基本情况
经核实,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在采购“2025(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乌鲁木齐市投资合作展区搭建项目”时,存在开标前先施工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
七、处罚结果
对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的行政处罚。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1月06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于虎
3、联系电话:0991-418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