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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025]678号
二、项目名称:福海县生活垃圾环卫设施更新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1-2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 1 :福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海县博海路11号
被投诉人 2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中央公园商住小区S6栋商业综合楼商务办公503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不满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福海县生活垃圾环卫设施更新项目(项目编号:[2025]678号)作出的质疑答复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本项目技术参数指向性、倾向性、限制性强,框定特定车型范围,对应特定制造商产品,破坏公平竞争,削弱项目竞争性与公正性,构成对潜在供应商的不合理差别和歧视待遇。
经核实:投诉事项中涉及的“路面养护车”、“道路污染清除车”,存在个别参数无三种车型同时满足情形。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第一款第一项:“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成立。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投诉事项中车辆技术参数进行修改,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海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海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