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财政局关于“阿克陶县布伦口乡高原供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政府采购网 2025-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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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KTZBCG-202504901        

二、项目名称:阿克陶县布伦口乡高原供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2025-10-2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巴州银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山辖区北山路东四巷56号助丰冷冻1栋1层1号            

被投诉人:新疆金浩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光明东路59院(原敬老院)5楼 

相关供应商:山东尚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开拓路2269号办公楼1-105 

当事人:阿克陶县布伦口乡人民政府 

地址:新疆克州阿克陶县 
                   

五、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9日投诉人巴州银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对克州阿克陶县布伦口乡高原供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提出质疑。新疆金浩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9日就本项目质疑投诉人巴州银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答复。2025年11月5日投诉人巴州银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阿克陶县布伦口乡高原供氧设备采购安装(二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里的采购内容采购数量与第四章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采购内容不一致及代理公司回复函回复我方质疑函送达超出质疑期。
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名称与招标文件不符及代理公司回复函回复我方质疑函送达超出质疑期。
投诉事项3:评标标准未量化,主观裁量空间过大及代理公司回复函回复我方质疑函送达超出质疑期。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答复投诉事项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提出质疑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 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对采购 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限,应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投诉事项系针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已超出法定质疑期限,不符合受理条件。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该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应予以驳回。
答复投诉事项2:经核查,中标单位所提供货物的名称与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经过评标委员全体成员再次进行论证:虽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货物说明一览表名称表述虽略有不同,但内容完整是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且分项报价表和技术偏离表数量和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故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答复投诉事项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期限,应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该投诉事项系针对采购文件提出,因已超出法定质疑期限,不符合受理条件。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应予驳回。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处理结果如下:部分投诉事项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阿克陶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六个月内向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阿克陶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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