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EGSCG-2024GK-27号
二、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教育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第三次)
三、采购日期:2024年09月13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霍尔果斯市政务服务中心
2、地 址:霍尔果斯市兰新路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5日对霍尔果斯市兴城街道办事处购买莫乎尔牧场果品加工厂设备(HEGSCG-2024GK-4号标项1、标项2)、霍尔果斯市教育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第三次)(HEGSCG-2024GK-27号)、霍尔果斯市教育局农村义务段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第二次)(HEGSCG-2023TP-38号)、霍尔果斯市农业农村局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次)(HEGSCG-2024GK-25号)、霍尔果斯市绿化养护服务采购(HEGSCG-2024GK-30号)等项目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存在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项、抽取项目评审专家专业不相符、谈判资料内无谈判小组与逐一供应商的谈判过程、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等行为。
六、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四)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新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作出如下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霍尔果斯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詹镇汀
3、联系电话:0999-8797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