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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HZCYGK202501125-02
二、项目名称:四十一团2025年移动式小型保鲜库项目(二期)
三、采购日期:2025-12-0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双版纳飞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07室
被投诉人 1 :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四十一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十一团草湖镇北京路69号
被投诉人 2 :新疆众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绿景花苑1期5号楼1-52号
相关供应商:新疆兵安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四十一团草湖镇长安路29号逸瑞商厦1幢S18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5年12月20日向被投诉人新疆众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质疑,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 2025年12 月29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6年12月31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我公司不认可废标理由。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